9月1日,新修订的《湖南省信息化条例》将在全省正式施行。8月24日,省经信委法规处负责人介绍,这是全国第一次对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,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三网融合、商业开发建筑物内的信息管线和设施建设、如何打破政务信息“孤岛”等热点问题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均给予明确规定。
修订后的《条例》规定:信息终端维修、维护服务的提供者对其维修、维护的信息终端储存的信息,不得复制、泄露和出售。《条例》对此做出明确的法律责任,情节严重的,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